介绍了一种测定饲料产品中脂肪含量的简单、可靠的程序。这一应用注释遵循欧共体官方公报中法定方法 EC 编号 152/2009 的要求。这项指令涵盖了直接萃取(粗脂肪)和加酸水解后萃取(总脂肪)程序。使用其中哪种萃取程序取决于样品的性质和成分:
程序 A - 可直接萃取的粗油和脂肪
这种方法适用于植物来源的饲料材料,但不包括程序 B 应用范围内的材料。
程序 B - 总油和脂肪
这种方法适用于动物来源的饲料材料和所有配合饲料。用于未经水解情况下无法完全萃取出油脂的所有材料(例如麸质、酵母、马铃薯蛋白和经过挤压、轧片和加热等流程处理的产品)。
结果解读:在所有情况下,如果使用程序 B 获得的结果高于程序 A,则使用程序 B 获得的结果应被视为真实数值。
本应用注释对这两种程序都进行了介绍。
指令 EC 编号 152/2009 要求的萃取时间为 6 小时。本应用注释通过经过认证的参考材料样品证实,使用 FatExtractor E‑500 SOX(脂肪萃取仪)时,2 小时的萃取时间足以获得可靠、可重现的粗脂肪和总脂肪结果。